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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同安征收管理所地处厦门经济特区同安区新民镇,位于泉厦高速公路与省道205线同集路交界处,现隶属于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泉厦分公司。同安所是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办(1997)186号文件批准成立,并于1997年12月20日零时正式开征,担负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
同安所现有员工68人,其中男员工38人,女员工30人,大中专毕业生占员工总数的近90%,平均年龄25岁,是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作风纪律严明、业务技能熟练、富有朝气的队伍。所机构设置为所长室、副所长室、办公室、财务室、稽查室、监控室等管理职能部门和四个收费班,实行IC卡电脑收费和“四班三运转”工作制以及24小时征费实况录像监控。办公楼及征费区内设有便民服务岗、停车场、IC卡电话亭等服务设施,同时备有修车工具、开水、应急药品等昼夜为过往司乘人员提供便民利民的服务。
同安所自成立以来,努力加强单位“三个文明”建设和员工队伍建设,坚持以征费工作为中心,以“五好·四化”为管理目标,持之以恒地推行半军事化管理,积极稳步地开展“五好党支部”、“文明窗口”、“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职工之家”等创建活动以及效能建设、民主评议行风等工作,从而使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年年超额完成预征目标。
在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同安所的精神文明建设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先后被省交通厅、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等上级组织授予“先进党支部”、“文明窗口”、“文明单位”、省级“青年文明号”、“军警民共建高速公路文明窗口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职工之家”、“先进团组织”等荣誉称号。
展望未来,同安征管所全体员工决心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工作,开拓进取,不断追求卓越,为创造出更加优异的成绩而努力奋斗! |